一、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在我省医疗保健机构获取备孕、怀孕、分娩期医疗保健服务的广东省常住人口孕产妇及所生婴儿。
二、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
(一)孕前保健。
(二)孕产期健康管理(基础产前检查、产后访视)。
(三)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四)住院分娩。
(五)新生儿疾病筛查。
(六)六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
三、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一)免费孕前保健。
1.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广东省户籍人口夫妇(含一方)以及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夫妇。
2.服务内容:为目标人群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免费孕前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6项,包括实验室检查15项,影像学检查1项。
3.服务机构:免费孕前检查各项服务一般由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4.保障方式:国家和省补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区。
(二)免费增补叶酸。
1.服务对象:广东省农村户籍和流动人口中计划怀孕的妇女。
2.服务内容:从怀孕前3个月开始增补叶酸,一直服用到怀孕满3个月。
3.服务机构:常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6个月的叶酸片和相关健康教育。
4.保障方式:国家、省、地市、县通过增补叶酸预防神
经管缺陷项目支持项目地区。
(三)免费孕产期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包含免费建立健康档案、5次产前检查及2次产后访视。
3.服务机构:常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
4.保障方式: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孕产期健康管理项目,通过项目经费补助。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补助。
1.服务对象:
(1)产前筛查:补助县(市、区)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常住孕妇;
(2)产前诊断:对筛查阳性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
2.服务内容:孕期对胎儿进行血清学和超声产前筛查,对高危人群通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服务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必要时提供终止妊娠服务。主要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重症地中海贫血、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致命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进行防控。
3.服务机构:已经取得产前筛查和或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4.保障方式:省、市、县通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对底线民生84个县(市、区)给予补助。具体请咨询当地县级卫生计生局。其他人群通过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个人分担。
(五)地中海贫血综合干预。
1.服务对象:广东省户籍计划怀孕的夫妇和孕产妇。
2.服务内容:孕前对夫妇进行地贫筛查和基本诊断,对高危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重点防控重度地中海贫血。
3.服务机构:已经取得助产项目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初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提供后续服务。
4.保障方式:省通过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对14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市和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给予补助。其他人群通过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个人分担。
(六)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
1.服务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
2.服务内容:对孕妇提供一次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阳性孕妇进行免费诊断、治疗,对分娩或终止妊娠给予补助,对所生婴儿给予诊断、治疗和营养指导等综合服务。
3.服务机构:可以在当地取得助产项目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测,阳性干预联系当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4.保障方式:中央、省财政经费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补助。
(七)住院分娩补助。
1.服务对象:在广东省分娩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基本药物。
3.服务机构:已经取得助产项目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4.保障方式:
(1)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广东省农业户籍产妇给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中央财政补助50元/人,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补助50元/人(江门开平、台山两市按70%补助),地方财政予以相应资金足额配套,每人不低于50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其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因中支付。
(3)贫困孕产妇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政策条件的贫困孕产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医疗救助。
(八)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
1.服务对象:补助县(市、区)出生的新生儿。
2.服务内容:对新生儿进行甲低、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症等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
3.服务机构:已经取得助产项目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4.保障方式:省、市、县财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对底线民生84个县(市、区)给予补助。具体请咨询当地县级卫生计生局。其他人群通过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个人分担。
(九)免费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广东省常住6岁以下儿童。
2.服务内容: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3.服务机构:常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
4.保障方式: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儿童健康管理项目,通过项目经费补助。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十)免费预防接种。
1.服务对象:广东省常住6岁以下儿童。
2.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3服务机构:常住地接种单位。
4.保障方式: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儿童健康管理项目,通过项目经费补助。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费用,个人负担。